受贿罪主体如何确定?只要在政府机关工作就算国家工作人员?

我父亲2009年和嘉兴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一份聘用合同,其中规定我父亲担任电力设施高配专业人员。没有职称。每个月固定工作(包干)且不享受其他任何待遇,并与2011年5月离开管委会,从商。现嘉兴桐乡检查院已受贿罪起诉我父亲。 我父亲当时没有管理权,只是为工业园区内企业提供电力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帮助业主选择设备。说穿了跟零时工没什么区别。我现在对检察院起诉的罪名很是疑惑,请律师帮忙解答。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08-31-状态:未解决]
邴朝祥律师的解答:

建议先委托律师介入,了解案情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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