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耍心机否认劳动关系 临盆孕妇产前接诉状

时间:2014-02-25 16:40:05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国法院网讯 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一女员工辞职后向公司索要补偿金。不料公司耍心机否认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该女员工在临盆前收到该公司的诉状。近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该公司与其存在劳动关系,获当事人好评。

  原告北京某数码公司诉称,其与被告任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任某虽然在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工资条、录音、照片、考勤卡,但这些证据均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任某应当对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综合上述情况,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公司与任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原告不支付被告的拖欠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被告任某是一位即将临盆的孕妇,诉讼过程中委托其丈夫郭某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郭某辩称任某入职该公司后,公司未为任某缴纳社会保险,后任某以该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在离职后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其拖欠工资、加班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为证明自己的相关主张,任某在开庭时出具了工作照片、工作记录、生产产品网页打印件、工资条、工厂内部结构图等佐证。

  通州法院经审查,发现任某能够迅速流利描述公司的场址、内部构造及工作人员等具体情况,而公司提交的花名册、入职人员登记表、考勤表、工资表与庭审陈述之间存在矛盾,结合双方提交的其他证据,法院认定公司与任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并判令原告公司支付拖欠被告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缴金。因考虑任某的特殊情况,法院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将判决送达任某,后任某来电,告知已经平安生产,并感谢感谢法官细致、公正的判决。最终双方实现案结事了,取得良好效果。

----引自中国法院网

执业机构:广州市理证法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书华律师 > 李书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