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05 23:23:31 文章分类:
近日,经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多次协调,被告科尔沁区丰田镇人民政府变更行政决定,72名农民提出撤诉,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
原告管振玉等74户农民不服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人民政府变更计税面积地决定,向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本案涉案金额大,涉案人员多,如果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群体上访事件。市中级法院法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多次深入科尔沁区丰田镇进行协调,经过耐心工作,被告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人民政府变更行政决定,将各原告《粮食直补领款手册》中的计税面积地变更为人均15亩,并补偿原告相关费用。原告管振玉等74户农民提出撤诉申请,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通辽市中院行政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