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九旬老母 后旗一男子被判十年徒刑

时间:2009-09-05 23:28:31    文章分类:

强奸九旬老母 后旗一男子被判十年徒刑 来源:科尔沁都市报  作者:原野 史志明  时间:2008-4-14 9:48:53

  本报讯近日,家住后旗的冯某因强奸亲生母亲,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记者在法院刑事庭法官处了解到,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冯某曾因盗窃罪于1984年被科左后旗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1990年刑满获释后与其父母共同生活期间,经常虐待年老体弱的父母,非打即骂。2007年11月4日21时许,被告人冯某在家酒后当着年逾九旬父亲的面,将亲生母亲刘某(1928年10月生)强行奸污。次日凌晨4时许,又将其母再次强行奸污。事后,被害人刘某不堪忍受凌辱向公安机关揭发而案发 。

  为证实上述指控,公诉人在庭审中出示宣读了以下证据:1.报案材料,抓获经过;2.被害人刘某的陈述;3.证人受害者丈夫冯某等人证言;4.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书。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冯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冯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承认属实,对证明其有罪的证据亦无异议,并自愿接受法律的惩罚。

  后旗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无视国法,虽经劳改,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仍继续作恶,危害社会,且蔑视为社会所普遍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竟然强奸自己的亲生母亲,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冯某的犯罪罪名准确、适用法律意见正确,应予支持。被告人冯某无任何法定从轻情节,严重违背伦理道德,应予以从严惩处。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冯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原野 史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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