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时间:2009-09-25 10:10:48    文章分类:

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一) 贪污罪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二)挪用公款罪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2.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受贿罪
1. 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 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四)单位受贿罪
1. 单位受贿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 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行贿罪
1. 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 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对单位行贿罪
1. 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 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介绍贿赂罪
1. 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 介绍贿赂数额虽然不足上述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八)单位行贿罪
1. 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以上的;
2. 单位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
1. 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3. 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虽然不足规定的数额或者数量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十四)徇私舞弊不征、小征税款罪
不征或者少征税款5万元以上的。

(十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或者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十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失职被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执业机构:广州市理证法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医疗事故 劳动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书华律师 > 李书华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