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本

时间:2010-08-25 15:15:54  作者:李书华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或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的,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公务员法第82条第4款的规定,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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