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审上诉人(一审原告)北京元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汇圆公寓R座209室。 法定代表人张朝晖,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于学会,北京市汉华律师... 查看全文>>
陈志辉、李玲: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与被告陈志辉、李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查看全文>>
1、投资者因为投资权证损失而对证券交易所提起的侵权之诉依法应纳入法院的管辖范围。投资者因为自己的投资选择而发生的投资损失依法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证券交易所不承担赔偿责任。 ——邢立强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 查看全文>>
一、案情基本事实:L某因在XX证券公司进行融资融券交易过程中,认为公司存在违规锁仓、平仓,导致其遭受损失,要求赔偿其损失共计人民币XX万元。当事人一方某证券公司曾因违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警告处分。二、协调... 查看全文>>
1投资者因为投资权证损失而对证券交易所提起的侵权之诉依法应纳入法院的管辖范围投资者因为自己的投资选择而发生的投资损失依法应当自己承担责任,证券交易所不承担赔偿责任邢立强诉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交易侵权纠纷... 查看全文>>
上诉人(原审被告):***。 委托代理人:涂红兵,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组织机构代码:19223647-1。 负责人:李春明。 委托代理人:王艺桦,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律师。 ... 查看全文>>
昨日晚间,五粮液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收到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五粮液提起的民事诉讼案,已经被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此次民事赔偿诉讼,接受《证券日...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