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

您好:我是从事服装生产工作的,我的职务是外发主管,朋友从我这接了个单子去做。交货后给了我三千好处,我这已经构成犯罪了吗?合同是公司和朋友签的,但他又转发给了第三方,他从中间每件赚了三元,但第三方生产后觉得不划算要求另加一万,我跟公司商量后公司同意加了一万。朋友和第三方是亲戚关系,第三方不知道他赚了三元一件,但公司要求第三方在所有货款和一万元的收条上签字,由于朋友不方便,收条是我写的第三方是另找人签的,公司的钱是打在朋友的帐上的,由朋友直接交给第三方的,我打的收条也交到了公司。我因各种原因在试用期内提出了辞职,得罪了公司。公司找到了第三方告诉他中间被抽掉三元一件并利诱第三方站出一起控告我和朋友。现在我和朋友都被定职务侵占罪,取保候审,一月份我俩退出所有利润一万元,另各交保费三千,现在案子要移交法院,我真的构成犯罪了吗?公司还压着我一万元工资我该怎么办?我上有四个老人,下有俩个孩子,老婆在外打零工,就靠我一人工作,他们有后台,我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张律师你好!今天我又去了公安局,但他们讲3000元是货款,是公司财产属于侵占,可能判一年徒刑,请问张律师我这够判刑吗?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7-状态:未解决]
唐益律师的解答:

你的情形不属于职务侵占,而是受贿。你总共收了3000元,怎么会退1万元利润呢?

依受贿金额,也不至于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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