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怎么才能得到赔偿
我们几个同学为了上网与电信签了二年的合同。才用了一年,就突然断网了!!!经问询,得知学校与电信进行了肮脏交易。学校要办校园网。与电信商量,让在校的电信用户转为校园网!以前与电信签的是2000元二年4兆的网线。相当流畅。如今有人用了校园网打开网页都并不是那么容易!经问询,学校说是省里的文件要他们这样做的!!!(这个是否属实只需考证一下就行)就算是真的,难道我们的利益就应该损失吗?我们与电信签的合同,被强制转成了与合同上无法比拟的校园网,而且没有任何告知!联系了学校和电信,二方都把责任推来推去,作为学生我们为这种行为感到无耻,尤其是二种有身份的机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电信方面并没有涉及电信方面毁约和违约金。只是有这么一句:(未经电信公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客户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地三方的,对电信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所签的合同只是如果我们怎么样,电信就会对你怎么样。也就是说合同都是维护电信的!但既然这样,我们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维权呢?通过什么具体渠道可以让上面自愿来妥善处理这事呢?我们需要赔偿,应该怎么赔偿呢?我们当年与电信签合约时就从没有过校园网。是一时突然冒出来我们才知道的。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09-09-29-状态:未解决]
李联伟律师的解答: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起诉,电信侵犯你们的权利了,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并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