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20 21:43:51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对方持委托人签名的30万元欠条向市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委托人偿还30万元借款。
范律师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参加本案诉讼活动。律师认为,是否存在真实借贷关系是本案争议的焦点。庭审质证中,对方无法陈述出借资金来源和具体交付细节。市北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2014)北民重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