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2-07 08:08:52 文章分类:办案札记
范律师接受委托后,代为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查明对方已将车辆办理抵押手续,无法返还,遂变更诉讼请求为损害赔偿。本案经多次开庭,委托人基于双方之间的情份,同意与对方达成调解,对方一次性向委托人支付补偿款16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据此,市北法院作出(2016)鲁0203民初3195号民事调解书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