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案件20年增73倍

时间:2009-04-05 20:58:22  作者:陈峥  文章分类:广东新闻

“民告官”案件20年增73倍
市中院公布10大典型案例,其中9个案例均为民输官赢

本报讯 (记者 陈峥 通讯员 李志金)1989年4月4日,一部可以让平民百姓理直气壮地与“父母官”对簿公堂的法律———《行政诉讼法》正式颁布,为迎接该法颁布20周年,昨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年来中山市法院宣传、贯彻执行该法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了十个典型案例。

  据了解,行政诉讼又称“民告官”,《行政诉讼法》出台20年来,中山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5418件(含审查办理行政非诉案件),其中2008年审结1235件(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案件801件),比1990年的17件增长了73倍。

  ■十大案例

  案例1

  不服镇建委对其宅基地的处理而起诉

  结果:因超过诉讼时效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案情简述:1990年10月9日,31岁的黄某,因不服中山市沙溪镇建设委员会对他家宅基地作出的处理决定,向原中山市人民法院起诉,成为中山市首例“民告官”案件。

  案例2

  “三防”指挥部发拆违建通知成被告

  结果:法院判决维持指挥部的清障通知

  案情简述:2000年9月8日,中山市“三防”指挥部以李某经营的购销部未经中山市水利局批准及超过该局批准期限,在上述地段搭建棚屋、堆放物料,妨碍行洪,危及堤防安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由,作出《并于迅速拆除违章建筑物、堆放物的清障通知》。李某向中山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中山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清障通知。

  案例3

  厂长受伤老板不服工伤认定

  结果:撤销省劳保厅三次行政复议

  案情简述:2000年4月19日,中山市沙溪镇都城家具厂的厂长陈某受伤后被中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四级伤残”。2002年2月22日,中山市劳保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陈某受到的伤害为工伤。该厂老板不服,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劳保厅)提起复议申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广东省劳保厅对陈某的二次复议行为均属于无效的行政行为。

  案例4

  员工下班出车祸被认定工伤工厂不服

  结果:维持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

  案情简述:2003年10月15日江某下班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导致骨折。中山市劳保局于2005年5月9日认定江某受伤属于工伤,工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10月9日,法院认为中山市劳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维持中山市劳保局于2005年5月9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案例5

  员工死亡工厂不愿受罚告卫生局

  结果:市卫生局处罚职业中毒案获法院支持

  案情简述:1992年8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女员工阿兰在某麻雀厂从事填色、抛光等工作,工作过程中接触油漆和天那水。随后被诊断为急性非淋巴细胞白血病,于同年11月25日死亡。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阿兰所患为职业性苯所致白血病。2007年4月11日,市卫生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处以工厂罚款10万元的处罚。工厂不服,向广东省卫生厅提出行政复议,最终法院判决维持中山市卫生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案例6

  外地牌摩托“冲禁”被罚

  结果:维持交警部门“禁摩”措施

  案情简述:2006年1月5日,邱先生驾驶外地摩托车被交警截停检查。民警违反禁止通行标志指示行驶的冲禁行为为由,对其罚款200元。邱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该项行政处罚决定。2007年3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交警部门对部分地段“禁摩”措施。

  案例7

  助力车无牌上路被扣车不服气

  结果:支持交警对无牌汽油助力车扣留行为

  案情简述:2008年4月29日16时18分,雷某驾驶无号牌汽油助力车被查,执勤交警口头告知其机动车涉嫌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法上路,拟扣留车辆。2008年5月7日雷某向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交警赔偿自己的损失共23000元,并归还自己的汽油助力车。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驳回了雷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8

  对强制执行枢纽工程拆迁有异议

  结果:维持和强制执行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房屋拆迁补偿裁决

  案情简述:2002年9月25日,市政建设中心对人民医院附近规划中的房屋实行连片拆除。李某等屋主未能与市政建设中心达成协议,2007年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处房产作出相关拆迁补偿裁决,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出异议,也不执行裁决书中规定的义务。2008年7月21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向原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的相关房屋拆迁补偿裁决。

  案例9

  企业开空头支票不肯领罚

  结果:法院逐宗强制执行

  案情简述:中山市某纸箱印塑制品有限公司开出空头支票后被发现,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根据相关规定,于2007年3月7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112.04元,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又不自觉履行。此案经原中山市人民法院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

  案例10

  “蓝牌车”载客被扣车索偿

  结果:支持交通局对150多名非法营运者处罚

  案情简述:文某开着私家车从事营运活动,被交通部门查到后暂扣车辆,一个月后,他缴了三万元罚款将车辆取回。随后向法院起诉中山市交通局,要求退回3万元罚款,并要补偿工作损失1000元。2008年9月10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了文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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