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上午8时30分,贵州省习水县嫖宿幼女案在习水县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7名犯罪嫌疑人出庭受审,其中包括5名公职人员。
据了解,目前,涉案的习水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已经被免除行政职务,县人大代表、习水县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母明忠已被中止代表资格。
7名被告中5人是公职人员
经公安机关查实,2007年10月,习水妇女袁某与14岁的刘某及15岁的男友袁某商议,由刘某和男友负责寻找女学生带到袁某家中进行卖淫,由袁某提供场所并联系嫖客。袁某按嫖资的30%收取“卫生费”,剩余嫖资归刘某及其男友。
据统计,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期间,刘某及其男友在下午放学或下晚自习期间守候在学校附近,采用各种手段将女学生李某、王某、罗某等11名女生带到袁某家中,由袁某先后联系县人大代表母明忠、县职业高中教师冯支洋、县移民办主任李守明、县马临工业区国土所长陈孟然、县社保局干部黄永亮、同民镇司法所干部陈村等前去嫖娼。其中未满14周岁的幼女3名。
据悉,此次共有7人被提起诉讼,包括涉嫌嫖宿幼女罪的冯支洋、李守明、陈孟然、黄永亮、陈村,以及出租车司机冯勇。此外,还有涉嫌容留妇女卖淫罪的袁荣会。
庭审预计持续两天
由于本案涉及未成年人和个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昨日,习水县人民法院外一大早就聚集了几百名前来旁听的群众,其中很多都是学生家长。由于人数众多,现场一度失控,开庭时间被推迟。后来,有关方面设置了警戒线,并增派警力维持秩序。县委书记和一批干部也来到现场,向义愤的群众解释不公开开庭的原因。
“庭审结束后,将会主动向媒体提供一份新闻稿。”县法院院长余德平承诺说,判决将公开,并允许公民旁听。庭审预计将进行两天。
官方:按最高标准量刑
日前,遵义市政法委在习水召开案情通气会。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舟指出,这是一起公职人员涉嫌嫖宿幼女、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法院要认真审理此案,准确定性,准确使用法律。他要求,对此案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顶格处理,“对此类伤天害理、影响极坏的案件必须依法体现从严、从重原则”。
律师:案件性质决定量刑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诉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昨日上午表示,目前媒体披露的细节比较模糊,如果想要判定此案的罪名究竟定为奸淫幼女,还是嫖宿幼女罪,关键要看是否存在性交易。如果不存在交易、受害者不满14岁且被人强迫,就应该定为奸淫幼女罪。
张青松表示,贵州当地以“嫖宿幼女罪”起诉当事人,按严重情节判处,最高能判有期徒刑15年,而依强奸罪中奸淫多名幼女的情节,最高则可处死刑。新华《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