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大学生,把人打伤了

我把别人打伤,导致耳膜穿孔,已经医好,赔偿完医疗费后.伤者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等10万,这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这数额是不是过大?我应该怎么做?假如我不同意伤者要求,案情转交到法院我将得到的是法律的什么制裁?会判几年刑?成心请求律师帮忙解答````谢谢!!!急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0-26-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不同意赔偿,对方如果要赔偿需要通过法院判决赔偿,建议聘请律师处理可以将赔偿额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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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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