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我在上海的一家知名4S店购置一辆斯柯达晶锐手动小车,合同约定为原厂标配的激光蓝+白顶,车价小计“92900+3000”元,另约定送“购置税及其他车内装饰”,销售人员在签合同和付款交车是均没有声明会低开增值税发票,结果在办理牌照及购置税的过程中发现其按87900元开具增值税发票,我找销售商提出质疑,他们表示:1.白顶虽是标配,但原厂没合并开票,所以他们可以不把白顶开在增票里。2.因为赠送了购置税,如按合同金额开票给我,要么不能把购置税的税单给我(导致我今后车辆不能过户),要么需要我承担额外的税点。
还有一个情况,在销售过程中,他们并没有告知我车辆是属于超过半年的库存车,市场价格低于实际指导价格1万元的都有,并且部分小配件拼凑给我,包括车顶的天线是从试驾车上取下交给我的。
目前4S店以发票金额不确定为由,不给我办理牌照手续。
请问我应如何维护我的知情权和利益。
补充提问:
还有个问题,合同规定双方交车时,应签署验车交接单,实际没有按合同规定签署验车交接单。
并且迄今为止,4S店也没有提出签署验车交接单,
加上拼凑的零配件,以及我要求他们传真给我一张车辆保险单,
事后我发现传真给我的,根本就不是我那辆车的保险单
令我很怀疑车辆的合法性和交车手续合理性。

这车,我要求专业部门予以验证其质量,鉴定费用是否应该由4S店承担?

再这么下去,我是否可以要求退车!!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09-12-15-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1、可以起诉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应该按照实际销售金额开发票。
2、如果因为发票问题导致车辆不能上牌照,可以要求返还购车款,同时可以要求赔偿。
律师可以帮助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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