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义借款,但借条由我个人签字,我该怎么办?

2006年7、8月份,公司因公需要,问工程公司的领导人借款10万元。当时的领导让我在借款条上签字,之后由于领导突然被调走至其他分公司。现公司领导也一直不管此事。借款一直被耽搁下来,现在借款方已多次向我催要款项。现在的领导让我找当时的领导处理此事,而借款人又说是我的签字,不找任何领导,只找我。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工程公司的人提出诉讼我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补充提问:
如果有相关领导签字说明此事呢?是否就好办了!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4-20-状态:已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你不应承担还款义务。如果对方起诉,可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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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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