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预付款后,合同未能履行,要求退回预付款。

上海,甲方(企业)与乙方(信息科技公司)签订搜索引擎优化合同,甲方预付50%款后,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网站的FTP账户、密码等各种资料,因甲方的网站是委托丙方(信联资讯公司)制作和维护的,甲方向丙方要自己网站的FTP上传账号,丙方书面告知:丙方将FTP账号移交甲方后,该网站的修改事宜将由甲方自己负责,对网站上所发布的文本、图片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甲方索取FTP为用于google左侧优化之用,而被google查处是利用作弊优化行为,google将永久删除甲方在google上的所有信息,丙方概不负责。丙方在移交后只负责网站的安全性以及设备维护。因甲方删除服务器系统与之相关的设置,收取服务器相关重新设置费用800元。并在以上条款下签字盖章。乙方告知甲方不会发生丙方说所之事,是丙方怕客户甲方被乙方拉走。甲方不知乙方、丙方那方是对的,现决定中止与乙方的合同,要求乙方退回已付50%款,乙方不同意。甲方该如何应对?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06-26-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以双方的合同为准,建议甲方带上合同与律师面谈。律师可以提供相关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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