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收到法院传票该怎么办?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补充提问:
如果保险公司也是被告的话,那还有无必要请律师呢?到时双方的律师费由谁负担?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1-09-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1、你已经垫付的费用,保险公司应给你。
2、既然对方已经起诉,现在只有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律师可以在法律范围内将赔偿额降至最低。
3、如果保险公司是被告,虽然你和保险公司同为被告,但是你们利益不是共同的,所以还是应该聘请律师。律师费由你自己承担。
本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