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外境小货车和公交车相撞

小货车在工业园区装货时(有一随货人员),由于公交车司机更改行程路线,在园区的十字路口(路口无红路灯或指示牌之类的)相撞,拨打110其判说公交公司有七分责任,小货车车主有三分责任。小货车是撞在公交车车身中部,公交车上无人员受伤,小货车车头全部撞坏(车有保险),经医院检查车主有左腿有轻微性骨折,并且座在车中的随货人员有骨折,先在医院动手术,请问车主对公交公司和随货人员应怎么理赔、解决?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15-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赔偿公交公司及随车人员损失的30%,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由小货车车主赔偿。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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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汇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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