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外派培训合同的违约问题
我因被公司外派到欧洲总部两年,签署了培训合同,要求两年结束后全职为中国公司工作五年。培训期间或服务期未满要赔偿培训期间的住宿及交通所有费用。但因本人现在在国外结婚,并获得国外居留。因家属无法短期内去中国工作,因此想咨询以下事宜:
-因为培训协议中并未注明一定要回到国内工作地点为其工作(目前在总部也在为国内做项目),公司是否有权力不照顾员工家庭情况而要求员工回国工作?
-若公司强制要求回国工作,本人若因家庭原因拒绝而违约,是否依然需要按培训合同赔偿?赔偿金远超过公司支付我的工资,是否合理?
-作为已移民人员,这种情况会受所在国法律保护(培训合同只是和中国公司约定)?
-若最后付诸法律诉讼程序,像我这种情况如何执行?
谢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2-09-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1、如果要求为中国公司工作,则劳动者应该回国。
2、应按照实际培训费用赔偿。
3、应适用中国劳动法律规定。
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