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赔偿医疗费吗?我犯罪了吗?
在一个绿灯的时候,我的车突然坏了,后面紧跟一个车不能继续行驶,它倒回去然后开到和我一排,这时正好是红灯,他们骂我一句,我说:“再讲一遍”又骂我一下。接着我下车就打了副驾驶2拳,仅接着他们3个下来打我一个,开始3个打我一个我没有还手,等他们上车,我又跑过去打。然后他们下来了,我一拳打倒一个(副驾驶喝多了)倒地的时候直着倒的,鼻梁骨断了,嘴后来也缝6针。然后和那2个纠缠了一会,最后他们2个把之前倒下的送到医院,我又找了几个人到医院把那2个人打了一顿(皮外伤)
后来知道这3个人是亲兄弟,他们报了案。(医院有摄像)现在警察要逮我,倒地的那个人现在在医院治疗。请问是我的过错吗?要是交给警察,我会怎样?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1-04-06-状态:未解决]
任济舟律师的解答:
1、根据你的陈述,对方的伤有可能是轻伤。
2、现在你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3、根据法律规定,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本律师办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验丰富,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