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4-17 10:43:25 作者:谢律师 文章分类:人身损害
2009年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90.4元;
2、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02.5元;
3、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524元;
4、2008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3284.1元;
5、2008年职工年平均工资26363元;
6、2008年误工费每日72.23元;
7、2008年护理费每日72.23元;
8、2008年丧葬费13182元;
从二OO九年四月一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