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 返还财产?

时间:2009-10-27 10:32:02  作者:谢律师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无效合同并非不发生任何法律效果,还应承担合同法上的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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