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月1日后企业是否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时间:2009-03-31 12:41:10  作者:徐艳妮  文章分类:劳动人事

必须。因为《劳动法》虽然已经规定企业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对未签订合同的除责令改正外尚无其他行政处罚措施。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自应当签订合同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企业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但将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还有可能面临劳动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宋律师建议:企业在用工日或在用工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规避支付双倍工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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