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时间:2009-07-28 16:16:39    文章分类:劳动人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限制的义务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与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否则该约定就是无效的。
    在“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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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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