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艳妮律师文集
什么叫做专项集体合同?
时间:2009-07-29 10:10:38 文章分类:劳动人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具有较全面内容的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内容,分别订立彼此相对独立的“专项集体合同”。
因此,为了提高集体合同所约定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劳动者就某项专门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即为专项集体合同。
原文链接:
http://xuyannilawyer.fabao365.com/article/view_524635_40754.html
徐艳妮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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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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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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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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