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30 14:27:11 作者:郭建立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交通事故知识专题之(一)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1、 即时报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这个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阻碍交通,快捷解决问题。但笔者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还是以及时报案为宜。之所以作这样的理解,是有其实际意义的。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有的当时确实没什么事儿,当事人也没什么争议,到医疗抹点药就了事了。但很多人特别是老年人事发后不久产生了诸多不良反映,甚至住院治疗。这就产生了问题,病是不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责任在谁、责任大小?……这个时候再找交警部门认定就困难了,因为现场已经不存在了、寻找证据困难,当事人又往往是各说各的理。特别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被破坏后在责任认定上往往对机动车一方是极其不利的。
2、 不要破坏现场
交通事故发生后,有部分肇事司机心存侥幸逃离现场,这是极不
明智的选择。因为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的发生双方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过错。一旦逃离破坏了现场,性质就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