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问题求助
我表哥2004年经营一家家政公司,(有限责任10万),经营期间一位员工(临时雇佣)工作时不慎从五楼跌下导致低位截瘫,公司由于没钱只负责部分医药费,公司从此未在经营也没有办理合法注销手续。今年初这位员工起诉我个人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请问张律师,我应以个人承担无限责任还是以公司法人承担有限责任?五年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09-09-27-状态:未解决]
郭建力律师的解答:
看注册的是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如果是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是个体工商户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