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我的叔叔今年65岁,老伴在8月份去世了,去世后老叔又找了个老伴,并办理了结婚证,老叔和去世的老婶有自己的房子,但是房子没有房照,只有买卖的发票。天有不测风云,前天老叔因心肌梗死突然去世了。他和后老伴才结婚20天。我问的问题是:
1、关于房子的问题,后老伴是否有继承的权利,份额是多少。
2、孩子们有没有继承的权利,份额是多少。
3、后老伴在享受遗属补助的同时是否还能享受房子的继承权。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0-12-07-状态:未解决]
吕伟国律师的解答:

首先,房子属于你叔叔、婶婶的共同财产;其次,在你婶婶去世之后,房子的二分之一属于你叔叔,剩下的一半属于你婶婶的遗产,应当由你叔叔和他的儿女平均继承;最后,在你叔叔去世后,他所有的财产均由他的儿女及后老伴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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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宁夏鸣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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