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要回我多给的钱
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我哥在修建住房的过程中,有一个工人意外受伤,当时临近春节,为了抓工期,我哥当时垫付了10000多元的手术费,不然工头就不动工修房。为了把房子建起来,只好先垫付了医药费。结果到目前为止,该工人的医药费用是18000元左右,不包括应报销的药费。显然,这个工人的医药费用不该我哥来出。可是这个工头在我们农村虽然到处包揽房屋建筑工程,可是他不具有那种建筑资格,我们签定的建筑合同,他们说不具备法律效力,不知道我们该怎样讨还这笔钱?另外,因为我哥本身是强直性肌肉萎缩病人,有时大脑不好使,其中有5000多元是背着我们给人家的。现在为了建房,他的病也没有医,还该50000多元的帐。我们自身也不宽裕,想为他讨还一部分钱,不知道该怎么做,请帮帮我们,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09-04-07-状态:未解决]
常连芝律师的解答:
建议您的哥哥可以向包工头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