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控制强拆的范围是最好的灵丹妙药

时间:2010-01-26 00:11:01  作者:赵健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严格控制强拆的范围是最好的灵丹妙药

赵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废止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社会对于此寄予很高的期望。征收主体由开发商变为政府,先补偿后拆迁等等亮点更是诸多被拆迁户关注,然而,这一切真的对我们被拆迁户那么重要吗,不然,真的对被拆迁户有利的亮点是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因为只有涉及公共利益的才能予以强拆,没有强拆这把所谓欺压在被拆迁人头上的利剑,被拆迁户才能真的站在一个公平的谈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要比拿刀架在你脖子上和你谈强得多,这无异于抢劫。

   针对强拆的范围要严格界定,也就是公共利益概念的界定,例如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等,危旧房改造等,对于危旧房的改造也要经过严格的认定程序,这样才符合《经济循环促进法》的节约社会资源的要求。当然也并不是只要是公共利益就可以随意强拆,即使公共利益还要严格限制没有达成协议的比例,本人建议不高于5%为宜,这样才能保证做到公平合理的拆迁。

  基于房产对于百姓的重要性,对于涉及强拆的,也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其程序应该由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向人民法院提出,实现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防止暴力行政的越演越烈的局面。

 

执业机构:北京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行政诉讼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健律师 > 赵健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