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01 16:18:05 作者:赵健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规划批复违法被撤销
江苏泰州的魏先生及30多户农民已经寝食不安了好一段时间了。自从听见坊间传说他所居住的这片很不错的房子要被拆迁了,他就坐卧不宁了。越是怕什么越是来什么,这不,终于接到拆迁人送来的《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的魏先生和他的几十户邻居,急的直上火。好在魏先生还有些许法律常识,趁着单位出差的机会,代表他的邻居拿着《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直接找到了专业从事拆迁法律服务的北京盛廷律师事务所的赵健赵律师。让赵律师看看,能不能把这《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给撤回去,保住自己的房子。
赵健律师拿着材料仔细分析研究后得到结论,从《拆迁补偿安置通知书》的程序上是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决定不能盲目从事,魏先生这个案子还是应当从源头上抓起:拆迁人取得拆迁许可证是有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的,其首要条件就是必须是取得规划许可证。负责规划审批的规划局具有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定职能,规划局依据城乡规划法之规定,依法主管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赵健律师决定就从规划许可证上下文章,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泰州市规划局为被申请人提起了撤销规划许可证之申请,要求撤销《关于该市高新区会展交易区基础设施建设地块项目建设纳入规划的批复》。同时提出,规划局的许可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和实体规定,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过审查并认真听取了赵健律师从行政主体从事行政行为必须合法、程序正当之行政原则、从被申请人颁证之实体行为、证据上的瑕疵等方面,最终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上述行政行为不合法、不适当,其作出的《关于该市高新区会展交易区基础设施建设地块项目建设纳入规划的批复》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之明确规定,决定: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批复。
魏先生和他的几十户邻居拿着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撤销规划许可证的决定书,一颗心终于落了地,同时也对赵健律师巧妙维权,不仅针对安置补偿通知书,而是以其背后的行政前置程序为契入点而提纲契领的从撤销规划证入手而依法维护了大家的合法权益而感到由衷的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