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彤受虐,痛在社会

时间:2011-07-13 10:04:05    文章分类:婚姻继承

   7岁港童彤彤疑遭虐待的新闻刺痛了社会的神经。饿成28斤的皮包骨,跳楼觅食被发现,她的父亲和继母态度冷漠,番禺救助站实施救助,诸多新闻点背后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变更抚养权应先承认香港法院判决的效力

  如彤彤的亲生父母不能通过协议方式变更孩子抚养权,可通过广州地方法院诉讼方式解决。虽然彤彤的亲生父母当初离婚是由香港区域法院判决的,加之彤彤又是香港籍,但根据民事诉讼法对涉外婚姻的规定,属地法院仍对其生父为被告的变更抚养权诉讼享有属地与属人的管辖权。具体方式为,彤彤的母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香港离婚判决的效力。拿到该判决后,可依据虐待事实,向区县法院起诉彤彤生父要求变更抚养权。

  调查儿童受虐缺乏法律支撑

  彤彤受虐事件发生之后,除了救助站的临时救助和街道办的协调外,尚无任何政府部门声称对该事件展开调查,对具有监护权的孩子生父及继母是否具有违法行为展开调查。这意味着孩子的生父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惩罚。

  我国法律将虐待行为规定为自诉犯罪,除了致人重伤和死亡的案件为公诉外。换言之,受虐人不仅面临调查举证之讼累,且受制于监护人行使诉权的限制。对于情节较轻的虐待,则当事人只能自求多福。彤彤忍饥挨饿,社会对此束手无策。彤彤想上学,最喜欢英语、音乐和美术,其需要受到了父亲的忽视;彤彤想学电子琴,可是家里的电子琴在父母吵架时被摔坏了,此时的彤彤也孤立无援。与香港法律对虐待儿童规定的几十项指引相比,我国法律缺乏实施细则。

  发现儿童受虐缺乏社会机制

  彤彤案件中,我们还会发现如下问题:首先,老师不会报警。学校与老师不具备发现儿童受虐的职业要求和培训。在彤彤出现性格自闭和身体发育严重偏离正常水平时,尤其是彤彤辍学时,学校及老师都没有作出反应。在儿童保护法制发达的香港和英美,教师都会有相关的培训和报警机制。

  其次,公安部门缺乏人口证照的入户调查与管理。

  彤彤是香港籍,她的证件都已过期。如果有相关的调查与管理,可能会及早发现彤彤在阳台禁足两个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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