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我能否要一个孩子,一半的房子?

结婚十年,结婚时是男方的房子,价值4万元,后又换成新房,婆家拿了两万,娘家拿一万。五年前离婚,后又复婚。现因感情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男方要两个孩子和房子,我要求要一个孩子和一半的房子,男方不同意,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达到要求?另外男方抢走我的手机,将我手机里的单位领导的电话号码都记下来,扬言要向他们说出我的隐私以及对我的诽谤,请问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0-11-10-状态:未解决]
刘伯华律师的解答:

你有权分财产与获得子女抚养权。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助。

我咨询刘伯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天津津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和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股份转让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伯华律师 > 刘伯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