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咨询一下
我是T牌出租车司机发生于11月22号12点40左右与我无关的一次事故,这次事故对我来说毫无察觉可是对方一口咬定就是我。对方是个小孩12岁左右,【对方说;是我的后轮擦了他的脚,他的骨折部位是脚腕于脚连接处上方处骨折,当时他无意识看了一下车牌号,而且在没有摔倒的情况下向前还行走了200多米。然后感觉脚疼才报的警,然后2点左右在十字路口把我截住说;把孩子丫的骨折还想跑】对于我来说当时的情况我根本就不知道。事故科在没有事故现场鉴定和医学鉴定就认定是我,而且交给事故科押金就是20000元,现在这种情况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0-11-28-状态:未解决]
刘伯华律师的解答:
如果对事故认定不服尽快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