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和补偿问题
男方是住在父母那里在父母那里工作,个人资产等于没有,全是父母的,女方也在男方父母那里工作,工作时间不到2年。父母口头上说按工资给两人,正式的工资从来没有给过,不过两个的开资已经超出了父母给的工资。离婚时女方向男方父母那里索要补偿。男方不想给一分钱,请问在法律上能否可以?
我听说两人离婚后是按家业和积蓄来分,按男方的个人条件女方是不是可以分到钱?
女方目前说不给钱不离,请问单方面离婚可以吗?
补充提问:
注:男方住的房子全是父母的,工作的地方也是父母的。
女方曾为男方打过三次胎,会不会构成补偿一说
如果需要补偿应该补偿多少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09-10-26-状态:已解决]
张德满律师的解答:
你要想在离婚时分得财产,就得证明你有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你们是合法夫妻关系,因为打胎要求丈夫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你不同意离婚,是不是可以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你不同意,法院也可以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