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案(案件委托)

  2008年3月,我姐夫在煤矿上晚班时,因绞车放飞车撞伤头部,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梗塞和双肺肺炎,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在短短的住院期间,煤矿老板仅仅拿出6万多元,后来矿方多次拒绝支付医疗费,而且暴力威胁亲属。由于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用开支庞大,家里负担沉重,他被转回家中看护,但是整个人处于植物人状态,病情恶化,于2008年9月27日死亡。
  我和姐姐四处上访政府,原本以为能为丈夫讨回公道,但是工伤赔偿的事情至今没有解决。姐姐希望能够法律途径能够争取到赔偿,现她希望委托一名负责任的律师代理本案。
  联系方式:
  电话:13304667377 王先生
  邮箱:137314887@qq.com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12-01-状态:未解决]
张德满律师的解答:

应该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请把详细情况说一下,可以发到我的邮箱里,或者加我的qq275199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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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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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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