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我们家的老房在95年卖给了一个外地人,属于私自卖的,房产证也没过户,一直是父亲的名字,只是当时签了一个协议,协议上注明房本归买房人.我们一家五口人都是农户,户口在村里,但是地址不是我老房的地址,而是村里自建的小产权楼房地址.请问:老房如遇拆迁的话,我们家五口人能享受每人45平米的平价房吗,以及部分老房的地钱.请帮忙,盼回复!!!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12-08-状态:未解决]
张德满律师的解答:

这样的案例不少,从法律上说,买卖是无效的。具体处理要兼顾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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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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