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条款

您好,我在2006年在新疆石河子市购置了一套房子`
首付给甲方3.7万按合同上走盛下的一个月内给完,由于当时没有按时把盛下的房款付清。一直拖到今年。合同上当时我没按一个月内把钱付清,绞纳的押金2000元以扣除。但我今年过去找他谈想把房子的事还有房产证过户过来。把盛下没有给他的钱一下付清。但他说不可能要加钱,说是在我没付清房款之前,房子还是他的他有权在转租。他让我把着三年的损失的租房子钱给他在加上没给完的房款才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请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10-09-01-状态:未解决]
张德满律师的解答:

他说让你交房租没有道理,扣你的押金也没有依据。你有权根据合同要求他协助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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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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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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