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律责任。

不好意思。

我想问您:我是一个小区的住户。我们家交了管理费。
可以他们却找了一个老人来看管我们的住所。这些人到了晚上就会睡着的。
我们昨晚就不见了一辆摩托车。管理人却说“不见都不见了。有什么办法”。

我想问一下。我这属于民法的哪一种。
我们可以要求他赔偿吗。那要求他们负起责任有什么途径。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9-01-状态:已解决]
张德满律师的解答:

属于民事保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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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张德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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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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