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若律师:《民商律师业务进入增长期》
时间:2009-04-25 21:23:17 作者:刘子若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民商律师业务进入增长期
刘子若
由美国华尔街始发的金融危机迅速席卷了全球各地,中国经济亦未能幸免,同样出现下滑,金融陷入紧张,出口受到重创,股市跌入谷底,房市遭遇低迷,车市连呈疲态,特别是我国东部南部沿海城市依赖欧美市场订单支撑的企业更是纷纷停产倒闭。全球经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蝴蝶效应”在这场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下,让更多的中国人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知。
举债消费与投资的生活方式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卷进了一个巨大的全球债务链之中,在现代商业银行的“金融超市”中由于各种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的交易和衍生交易有很高的比例设计债券市场,直接或间接地使用债券作为基础性的交易工具,所以债券市场规模巨大,层次繁多,结构复杂,错综交易,经常有以点带面甚而波及全局的连锁反应,结果导致了这个市场的金融风险被逐级放大后,全球债务市场的信用危机必然引发恐慌性抛售,而使金融、债券市场出现严重危机。
依靠负债经营模式的实体企业和举债消费方式的家庭,在虚拟经济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实体经济和家庭所受到的危害也就成了必然的制约和结果。
生产消费品和一般商品而主要依赖于海外市场特别是欧美市场的企业,一旦遭遇订单减少或资金不能及时回笼的风险大部分将只能变成“关门大吉”,产业结构的不合理性和过度依赖订单“等米下锅”的尴尬经济模式,注定着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将会产生停产倒闭的必然结果。
根据国家权威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金融危机发生后的我国今年下半年的经济指标严重下挫,11月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16家,同比下降38.3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FDI)53.22亿美元,同比下降36.52%。自7月份开始,我国外商直接投资金额出现了连续4个月下降。FDI被认为是热钱流入我国的渠道之一。分析人士指出,由于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放缓,已经影响到对华投资。11月FDI大幅下降,表明外资进入中国势头大幅放缓。 同日公布的11月PPI增速超乎预期地大幅跳水至31个月低点,同比仅上涨2.0%。这一增幅远低于上月的6.6%。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剧烈回调是引领PPI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日公布的贸易数据同样不乐观,中国11月出口同比下降2.2%,为2001年6月来首次负增长,同期进口亦同比大幅下降17.9%。11月贸易顺差达400.90亿美元,却再创历史新高。全球经济动荡和中国出口的负增长表明,中国的外向型经济正面临着比亚洲金融危机时更为严峻的挑战。单纯地依靠鼓励出口的政策为出口企业纾困的效果可能有限,出口负增长至少可能持续到明年上半年,出口的继续放慢,最终会降低外贸顺差的规模。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经济运行数据,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4%,比10月份下降0.8%,是进入今年以来七个月回落。 数据显示,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4%。其中,城市上涨2.2%,农村上涨2.9%;食品价格上涨5.9%,非食品价格上涨..6%;消费品价格上涨3.1%,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3%。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10月份下降0.8%;食品价格下降1.0%,其中鲜菜价格下降1.8%,鲜蛋价格下降4.8%。此前的三个月,虽然我国CPI数据依然高于4%的警戒线,但如果看环比数据,8月份开始我国CPI便出现了负增长,9月份持平,10月份再度负增长。
2009年,宏观经济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将更加趋紧,尤其是内部经济内生性变化带来的周期性调整压力可能会明显大于今年。世界经济增长周期性变化和国内周期性因素相叠加,增大了明年经济进一步向下调整的压力。但是,我国经济长期增长的内在条件没有改变,宏观经济政策有可能转为中性偏松,明年经济继续向下调整的幅度可能会小于今年。初步预计2009年我国GDP突破30万亿元大关,达339359.6亿元,有望实现不低于9%的增长。如果政策干预力度较小,则不排除破“9%”的可能。
前不久,中央出台了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这十项措施重点是:(1)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工程,组织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2)加快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沼气、饮水、通路、通电、通邮工程,加快南水北调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完成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等任务,增加对优质粮食工程等方面的投入。(3)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京沪高速铁路、石家庄至武汉等一批客运专线建设,包头至西安铁路扩能等煤运通道建设以及贵阳至广州、南宁至广州等资源开发性西部干线铁路建设,重点解决国家高速公路网“断头路”和省际高速公路的连通问题,加快中西部支线机场和西部干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4)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等建设,支持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5)加快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城镇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设施、污水管网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循环经济和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6)加快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加快产业技术进步,大力发展服务业。(7)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8)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9)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10)加大银行信贷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
我们知道,民商律师的业务范围实际上涵盖了整个经济领域和公民个人及家庭,大到如证券期货、金融保险、外贸进出口、WTO业务、企业投融资、公司并购、企业改制、债权处置、法律顾问、 资产重组、 股权转让、 项目融资、 公司股权治理与结构设计、 房地产项目开发、 公司上市、 破产清算、合同法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土地征购、知识产权;小到如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侵权赔偿、遗产继承、商事运作、商务代理、房产交易等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进步,民商律师的业务范围仍在不断扩大,越来越深入社会经济及家庭的各个层面,更是为了满足构建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的需要。
传统的民商律师服务方式主要是律师受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与诉讼,而对非诉讼业务则主要是局限在担任法律顾问、参与一般性谈判签约和资信调查、起草审查法律文书、签发律师函等等工作。而现代民商律师的服务领域和服务方式则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已经渗透到了国家重要的经济活动和大型或特大型企业的商事活动之中,成了许多民商行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法律制度,例如公司上市和上市公司的年报,国家法律规定必须由民商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又如商业银行规定房产按揭必须由民商律师介入进行资信调查提供见证及后期法律服务;还有如大型或特大型企业进行项目开发、融资投资时,先行委托民商律师进行商事调查、项目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并要求律师事务所及民商律师承担由于商事调查不实、出具法律意见书而造成投资失误的风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民商事务交往的日趋频繁,民商律师的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必将进一步扩大,“以法融商、商法相溶”也将更加紧密地有机结合,真正成为新世纪工商企业和人们日常生活交往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当前,世界各国为应对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出台了一系列积极的经济措施。特别是我国政府更是出台了切实可行的经济措施,在农业、交通、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投入四万亿拉动内需,同时还向中小企业贷款,减免税收,并且相继出台了稳定股市、房市的相关救市政策;因此,作为企业应该采取积极措施,调整产业结构,调整销售市场,共渡难关;作为百姓更应保持冷静清醒,要在大力提倡科学消费、文明消费、理性消费中,不断提高消费水平、消费质量,以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社会经济的整体有序发展。不仅如此,有关企业和公民个人更应适时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发挥民商律师的作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经济危机的发生,必将对有关工商企业和公民个人或家庭固有的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带来深刻的变化,由于订单减少的合同违约问题,资金不能回笼的债权债务问题,员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劳动争议问题,项目开发的融资资金不能到位问题,房贷无法按时缴纳问题,股市资金被套牢后的债权债务问题,企业停产倒闭的改制或破产清算问题,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保障问题,特别是一些受到经济危机影响的企业并未产生多大困难而借机故意逃废债务的问题;还有在拉动内需的过程中,资金使用的安全问题,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问题,企业投资、项目融资的问题,合同谈判签约问题,劳动合同及企业管理问题,土地征购问题,房屋拆迁问题,等等许多民商行为及经济建设行为,都急需民商律师依法参与,为企业把关为公民服务。由此可见,我国民商律师的业务实际上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增长期。
民商律师业务出现增长,是在金融危机后国家进行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机构依法维护资金安全,国家拉动内需,产业结构进行优化,法律调整市场,市场渴求法律保护,利益结构和格局变化,公民家庭生活秩序渴求法律所出现的必然结果。说到底,实际上就是如何依法运用法律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重大问题!目前,沿海城市诉讼到法院的民商纠纷大幅增长,通过民商律师运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的民商纠纷也日益增多。笔者在11月上旬到宁波时,一个银行行长就对笔者说“我们银行原来从不找法院,现在不同了起诉了很多案子,请了几个律师,弄得一天到晚都跟在法院后面跑”,可见,民商律师的业务已经有了很大增长。
民商律师的业务在金融危机后出现增长,实质上更进一步强化了民商律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这场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作为民商律师必须充分认识到国家法律经济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必须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的法律秩序和经济秩序,确保国有资产和资金的安全,维护合法企业和公民家庭的合法利益,惟其如此,才能不辱民商律师使命!才能真正体现民商律师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作出应有之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