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是适格被告?

某村村民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6条,请求某中心社区责令所在村委会履行土地管理职责。某中心社区认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虽然独立行政使行政职权,但形式上隶属某镇政府。某镇政府认为:某中心社区形式上隶属,实际上不属管辖范围,某村民委员会是属于县政府授权某中心社区管理范围,我们无权管辖。请问谁才是适格被告?
补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含义及能否确定本案诉讼主体?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6-05-19-状态:未解决]
刘子若律师的解答:

到编委部门或民政部门查询该组织或该机构的登记情况,再确定诉讼主体。

我咨询刘子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企业改制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子若律师 > 刘子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