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婚前男方申请的经适房,婚后才批下来,批下来后用双方的共同收入交的房款,房子现由男方前妻所生的小儿子居住。现男方身体癌症恶化,女方担心,丈夫身后会有来自男方小儿子想占有这个经适房的麻烦。请问:首先这个房子的权属归谁,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归男方所有?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6-06-21-状态:未解决]
刘子若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夫妻结婚登记后共同购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男方如果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则男方的一半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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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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