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法律的问题

我想咨询下,我跟我曾经的女友在去年诞生一个男婴,现在才10个月,而女方不想过了,已经离去!没有结婚证,而她方都不愿意把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用女方身份证)拿了。孩子现在归我男方独自抚养,女方也不出面一直逃避也不出来协调。我想知道关于这种情况下,孩子她应该每月承担多少的抚养费,及孩子的归属权,高她怎么告tt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6-06-22-状态:未解决]
刘子若律师的解答: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行为属于同居,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愿分居就可以,不要办理离婚登记,法院也不受理解除同居的诉讼。但对于同居期间共同添置的共同财产和生育的小孩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对于双方所生小孩可以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另一方月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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