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错写收据想赖账 手机短信泄真相

时间:2011-11-04 13:53:41    文章分类:合同法/债权债务/违约责任

错写收据想赖账 手机短信泄真相

 

 人民法院报讯 想赖账不给货款,不料手机短信泄露了真相。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定当事人的短信内容真实有效,凭此判令“老赖”还款。

 朱某在东莞经营水泥生意,2008年至2009年8月向黄某供应水泥。双方约定收货后向朱某出具收料单,月底结算付款后收料单退给黄某。2010年一次结算中,黄某让朱某退还两张付了部分货款的收料单,重写一张总的收料单。朱某同意了,但没发现对方将时间写为2009年5月。这给对方日后赖账埋下伏笔。

 不久合作终止,但黄某仍欠部分货款。朱某追讨未果,状告对方。黄某不慌不忙,向法庭提交了朱某给他的两张收款收据,出具时间为2009年10月和2010年7月。而朱某的收料单出具时间是2009年5月。按时间推算,黄某几乎不欠钱。

 朱某很愤怒。想起曾以手机短信跟黄某手下的万某协商货款,短信还留着,顿觉有了希望。在2010年3月的短信中,万某承认当时还欠朱某5万元货款。对朱某提供的手机信息,黄某先确认随即又否认。当法官询问是否要司法鉴定,黄某却不申请。

 法院认为,黄某当庭确认后又反悔,但没提供相反证据,故对该短信予以采纳。根据短信内容,结合其他单据和交易习惯,法院最后认定黄某需付朱某货款3.7万元及其利息。

 (黄彩华 叶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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