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版)

时间:2009-09-10 11:54:27  作者:李英俊律师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侵权

道路交通事故中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版) 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版) 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08-1-30 中保协发[2008]54号    本《规则》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的基本原则制定,为交强险理赔实务的补充。
    一、标准处理机制(一)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1: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2000元;B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车损失2000元。   对于A车剩余的1500元损失,按商业险条款规定,根据责任比例在商业车险项下赔偿。即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B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则在B车的商业三者险项下赔偿750元,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750元。     2.两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例2:A、B两车互碰造成双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1000元),B车无责(损失1500元)。设B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B车交强险赔付A车100元。     B车对A车损失应承担的100元赔偿金额,由A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3.多辆机动车互碰,部分有责(含全责)、部分无责(1)一方全责,多方无责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车辆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相应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例3: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600元),B车无责(损失600元),C车无责(损失800元)。设B、C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C车800元,B车、C车交强险分别赔付A车:100元,共赔付200元。由A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两个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2)多方有责,一方或多方无责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有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有责方对各方车辆损失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各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多方有责,一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限,在各有责方车辆之间平均分配。   多方有责,多方无责的,无责方对各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以各无责……(全文请点击下面链接http://www.scdpw.org/viewthread.php?tid=9466&extra=page%3D1)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   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http://www.scdpw.org 汽车及交通事故专版http://lawyerliyingjun.blog.tianya.cn 公司法及股权综合版http://lawyerliyingjun.blog.bokee.net 房地产物业法务专版http://blog.focus.cn/~lawyerlyj 劳动法及工伤综合版http://lawyer028.blog.bokee.net 知识产权法务综合版http://blog.sina.com.cn/lawyersc 婚姻继承及抚养专版http://blog.scol.com.cn/lawyerlyj 李英俊律师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lawyerliyingjun
执业机构: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英俊律师 > 李英俊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