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将提高 最高超过60万

时间:2010-07-24 10:56:39    文章分类:工伤/职业病/劳动合同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将提高 最高超过60万[国发〔2010〕23号]

 

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23日表示,根据刚刚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详细内容见http://www.scdpw.org/news/html/?92.html),我国将大幅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正在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也将与这个通知的规定相衔接。

  黄毅说,为维护伤亡职工和家属的权益,提高事故单位的违法成本,近年来,安监总局与有关部门对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问题,从法规制度上不断进行研究和探讨。一些地方法规也明确规定,赔偿总额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一些地方在实际赔偿中还高于上述标准,但其规范性、制度性和法规的强制性不足。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中国成都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Mobile:13980790988(四川成都李英俊律师)Tel:(028)65850088

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126.com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http://www.scdpw.org

  他指出,国务院刚刚发布的通知大幅提高了赔偿额度。2004年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取全国平均值最高为15万元左右。此次通知明确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按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经测算,按2009年度全国平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的水平,全国平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比原规定翻一番还多,加上同时实行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供养2位亲属测算),三项合计约为61.8万元。其中前两项为一次性支出,后一项按工亡职工供养人口长期、按月发放。

  黄毅说,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牵头修订《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将与这个通知规定相衔接,确保2011年1月1日公布实施时保持一致。据介绍,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依据不同地区和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实行浮动费用率和差别费率,对发生重特大事故或事故多发的企业单位,通过调整缴费比例,促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者: 朱立毅    发布时间: 2010-07-24  来源: 新华网 

执业机构: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英俊律师 > 李英俊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