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营业场所放背景音乐应缴使用费[音乐著作权]

时间:2010-07-25 08:55:06    文章分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著作权/不正当竞争

成都法院:营业场所放背景音乐应缴使用费[音乐著作权]

 

  咖啡馆里播放的美妙音乐带给人浪漫的感受,但很多咖啡馆并不知道,播放背景音乐需要支付使用费。日前,成都一家咖啡馆因使用《梁祝》作为背景音乐被音著协起诉到锦江法院,被索赔1万元。经过法院调解,咖啡馆与音乐作品管理者达成长期合作协议,变侵权使用为合法使用。为避免可能发生的类似诉讼,法院提醒营业场所要树立合法使用音乐作品的观念。

  据音著协称,音乐作品《梁祝》是他们管理的作品,而咖啡馆在没有征得他们许可,也未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使用《梁祝》作为其经营场所的背景音乐,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音著协在起诉书中提到,其实从2008年起,他们就开始与咖啡馆交涉,希望对方合法使用音乐作品,主动支付背景音乐使用费,但一直没有结果。鉴于对方的不合作态度,音著协决定起诉咖啡馆,索赔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经锦江法院庭前调解,咖啡馆与音著协达成和解,并签定了长期合作协议,咖啡馆将定期支付音乐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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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营业场所放背景音乐应缴费

昨日,该案的主审法官特别提醒:在营业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营造环境是一种间接获利的商业性使用行为,行使了著作权人的表演权,应当缴纳合理的使用费。但是,长期以来,国内的经营场所如商场、酒店、餐厅等免费播放背景音乐已成为习惯,很多商家要么是不愿支付背景音乐的使用费,要么就是根本不知道有支付使用费的义务。免费播放背景音乐不仅挫伤了音乐人创作音乐的积极性,同时也严重制约了音乐产业的发展。 锦法 记者 袁钲钲  【 2010-07-25 06:48 】 【来源: 成都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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