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

时间:2010-10-30 09:15:40  作者:李英俊律师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医疗侵权

【成都交通事故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4)民一他字第26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法律咨询热线:13980790988(成都李英俊律师)(24小时开通)

法律咨询QQ:610122990 E-mail:lawyerliyingjun@vip.qq.com

电话:(028)83652216/(028)65850088/(028)87525461

李英俊律师个人网站http://www.86028lawyer.cn

阳光蓉城*大成都公益网http://www.scdpw.org

成都市蜀汉路346号法典律师大楼(四川省高级法院斜对面)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以上意见,供参考。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执业机构: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英俊律师 > 李英俊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