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了,民事赔偿应该赔多少?
我开着一辆小货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前方驶来一辆大卡车,为避让而撞上了旁边骑自行车的三个老人(60岁左右),造成两重伤一轻伤,我和车的必要手续都齐全且没有酒后驾车,在撞人后没有逃跑,并打电话报警,在将伤者送往医院后交付了住院费,并在以后几天里多次探望伤者病情(注:两个重伤者已脱离危险),并交付住院费,到现在总共花了大约15万,我是农村人,这15万还是和亲戚朋友们借的呢,这已经是我的最大能力了,请问我该怎么办?如果负民事责任,我该如何赔偿?还要赔多少?
(注:交警说我将负全责,我的车没上保险,三方伤者有保险但很少)。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6-08-状态:未解决]
王林律师的解答: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误工费 、护理费、营养费;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先于赔偿,超出部分,按照事故当事人双方责任,按照交警队责任划分按比例承担,车主与肇事司机符合一定条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或司机赔偿后,再按照商业三责任向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属于专业性很强的案件,必要时还要请律师帮助处理,有需要详细法律咨询联系我。
你们现在可以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